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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

2024-04-20 18:43:20 | 百香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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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

沈阳二本大学在甘肃实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

不可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

所以,沈阳二本大学没有在甘肃实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

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2016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1.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并于4月30日前将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

www.msheas.com

)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3.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高校,要进一步增加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资格考生情况在有关省份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1.严格实施区域范围。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招生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将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有关高校。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文件选自教育部官网

沈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

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8;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3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78.6元;图书139.3万册,生均图书74.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1

020101

经济学

4

3-6

文理兼

经济学

4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50201

英语

4

3-6

文史

文学

4800

4

050202

俄语

4

3-6

文史

文学

48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301

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8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7

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5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3

通信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理学

4800

24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3

网络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8

081801

交通运输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9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百香果教育

4200

30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801

建筑学

5

4-7

理工

工学

4800

37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40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701

工业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42

120801

电子商务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3

130310

动画

4

3-6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4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6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45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46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47

020301K

金融学

4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48

030101K

法学

4

3-6

文史

法学

4200

49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50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51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52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53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54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55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工

工学

32000

56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新专

业待

57

050261

翻译

4

3-6

文史

文学

新专

业待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年,二等2750元/年。同时设有临时性助学金。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该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合并批次的省份在本科批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该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该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行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在校内调整专业。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86088

网 址:

微信平台:syluzs

沈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

百香果教育(https://www.bxgpmfgz.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的相关内容。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是指为了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升入高校而设置的特殊录取计划。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时间一般是在普通一批录取结束后进行。下面将详细介绍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时间安排。一般来说,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时间是在普通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的。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当年的高考时间和普通本科录取时间而有所调整,但一般会在7月中旬至8月初进行。

在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招生对象: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所以首先要确定符合这些条件的考生。通常是通过学生填写的志愿报考信息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筛选和确认。

2. 资格审核:确定招生对象后,在辽宁省高校招生信息网和各高校的官方网站上公布相关公示,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学生的身份信息、文化素质等进行审核。

3. 公示与确认:审核合格的考生会在网站上公示一段时间,方便考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考生要注意在公示期间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有错误或疑问,可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正或解答。

4. 录取发布: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结果会在录取时间之前一至两天发布,一般会在当地报纸、学校官网等渠道公布。同时,考生还可以通过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询录取结果。

5. 报到注册:录取成功的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报到注册手续。在报到注册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如高考成绩单、户口本等。

总之,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时间一般在普通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会根据当年的高考时间和普通本科录取时间而有所调整。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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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四川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等。 北京大学 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

2024-04-23 06:32:58
三峡学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三峡学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2023研究生分数线 2023三峡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是251—363分。 三峡大学复试分数线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及总分成绩达到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科研平台: 1、

2024-04-23 06:01:29
四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各高校在四川招生计划
四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各高校在四川招生计划

2022年四川本科录取计划人数 2022年四川本科录取计划人数为382417人(不包括特殊招生模式,专项计划等)。 2022年理科本科批次(含提前批、本一、本二)共计划招生159445人;2022年文科本科批次( 含提前批、本一、本二) 共计划招生61940人;理科比文科多97505人。 2022年四川本科录取计划专科批次理科(含专科提前批)招收73242人;专科批次文科(含专科提前

2024-04-23 08:07:14